2024-11-24

AI技術導入問卷調查表

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版本:P-V5x-STI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(下稱本會)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本會個人資料保護政策、規章,於向您蒐集個人資料前,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,敬請詳閱。 一、 蒐集目的及類別 本會因受「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」補助辦理或執行「智慧感知跨域應用及敏捷開發技術實證計畫(2/4)」業務、活動、計畫、提供服務及供本會用於內部行政管理、陳報主管機關或其他合於本會捐助章程所定業務、寄送本會或產業相關活動訊息之蒐集目的,而需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:[C○○一 辨識個人者]姓名/手機/電子郵遞地址、[C○一一 個人描述] 性別 、[C○六一 現行之受僱情形]公司名稱/職稱。 ※您日後如不願再收到本會所寄送之行銷訊息,可於收到前述訊息時,直接點選訊息內拒絕接受之連結。 二、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 除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,您的個人資料僅供本會於中華民國領域、在前述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,以合理方式利用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。 三、 當事人權利 您可依前述業務、活動所定規則或依本會網站(https://www.iii.org.tw/)「個資當事人行使權利專頁」公告方式向本會行使下列權利: (一)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 (二)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 (三)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 (四)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 (五)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。 四、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,本會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。 五、 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,且同意本會留存此同意書,供日後取出查驗。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: 一、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貴會告知事項。 二、 本人同意貴會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。